清末民初,本区南境邻近上海市区的江湾、闸北、彭浦等地人口骤增,私营工厂渐次兴建。据民国10年(1921年)《宝山县续志》载,境内有大小私营工厂56家。民国17年市县划界前,境内的私营工业企业又增至78家,主要行业有棉纺、丝织、金木工、玻璃、卷烟、化工、食品、面粉、搪瓷等。民国26年“八一三”淞沪抗战,境内大小工厂均遭破坏,损失房屋、机器设备等约占战前工业总投资的53%;幸存的少部分工厂亦因战乱而被迫停产或倒闭。到民国30年,全境有各类工厂43家,大都规模很小,设备简陋。抗战胜利后,境内私营工业除纺织外,无甚进展。
解放后,在社会主义改造以前,本区私营工业有较大发展。1956年,全县(包括原北郊区)有私营工业企业246家,其中原宝山县28家,原北郊区218家,私营工业企业实行公私合营后宝山县仍为28家,北郊区组建成48家中心厂和独立厂。1958年北郊区并入宝山县后,较大的工厂划归附近市区管理,留下的工厂就成为本县地方工业发展的基础。
1956年,上海市制订了“充分利用,合理发展”的方针后,市区大批工厂迁建于本县境内,形成吴淞、彭浦、五角场等工业区。1978年以后,宝山钢铁总厂等国家重点工程又在本县北境兴建。依托并服务于城市大工业,本县地方工业以及乡镇企业获得蓬勃发展。1987年,全县有工业单位1298个,其中县办80个、镇办7个、乡村办1138个、校办73个。总产值150478万元(1980年不变价,下同),其中县办25446万元,占16.9%;镇办395万元,占0.3%;乡办67219万元,占44.7%;村办49089万元,占32.6%;生产队办6607万元,占4.4%;校办1722万元,占1.1%。乡、村、队三级乡村工业合计占81.7%。
据1987年测算,工业企业全年全员劳动生产率11927元,其中乡村工业为10992元;百元工业产值占用固定资产43元,其中乡村工业为45元;百元工业产值占用流动资金40元,其中乡村工业为40元;工业资金利税率30.58%,其中乡村工业为31.7%;工业定额流动资金周转天数101天,其中乡村工业为105天。鉴于乡镇工业对本县国民经济发展所起的重要作用,故另设乡镇工业志,本志记述的是个体手工业、私营工业、县办工业和在本县境内的市属工业的情况。 [14]
2013年实现工业增加值318.22亿元,比上年增长11.0%。工业总产值1604.25亿元,增长7.4%;工业销售产值1605.52亿元,增长7.9%,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销售产值1470.34亿元,增长9.5%。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、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、通用设备制造业、金属制品业以及电力、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五大行业实现销售产值1045.16亿元,占规模以上工业的71.1%。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74.67亿元,比上年增长11.3%。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为277.75,比上年提高7.75。